(怀)应急罚〔2024〕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许海勇 | 43012219********19 | (怀)应急罚〔2024〕21号 | 怀远县安徽省大富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当班技术员瞿**被盛有约650℃高温铝液的汤勺从后背挤压造成烫伤,经120救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许**作为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未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70099(柒万零玖拾玖)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202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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