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4〕28号

发布时间:2024-12-26 17:09 来源: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怀远县群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1340321769003972Y (怀)应急罚〔202428 根据相关线索,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县商务局对你单位开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使用撬装式加油设备给该公司之外的车辆加注柴油,并通过微信收取钱款或用以抵消部分应支付运费的行为。你公司在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化品(柴油)经营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的规定,决定对  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一百六十元,并对该单位处十万元人民币罚款,合计罚没101160元(十万一千一百六十元整)的警示性处罚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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