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5〕大队1号

发布时间:2025-01-17 08:16 来源: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怀远县云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1340321MA2NA0DE3C

怀应急罚〔2025〕大队1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安徽省大富硕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胡**在厂区内从事电焊作业,后经查证胡**是怀远县云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排为安徽省大富硕通科技有限公司制作支架的工人,且胡**未取得特种作业证,属于无证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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