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应急罚〔2025〕大队4号

发布时间:2025-05-20 09:36 来源: 怀远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蚌埠市凯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1340321574442983H (怀)应急罚〔2025〕大队4号 在对你公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你公司的1.3万吨/年特殊钢锻件项目未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开工建设、未进行安全评价、未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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