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屈磊解读《怀远县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27 17:13 来源: 怀远县招商中心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这次出台《怀远县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前来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考察的企业,大多首先关注优惠政策及土地租赁价格问题;已入驻的企业普遍反映土地租赁费用较高,企业负担重;原文件扶持力度相对较低,政策优势不明显;蚌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示范区挂牌,原文件内没有关于扶持科技创新及研发的相关内容;一批新文件的出台及老文件的废止,导致原文件内有些条款无法再执行。

二、《优惠政策》修改过程

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需要,对《怀远县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初步修改,形成了《怀远县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稿)》,书面征求了23家县直部门的意见。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提出了修改意见,部分予以采纳。我区在县政府官网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1月4日,在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上,《优惠政策》(送审稿)经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正式文件印发。

三、《优惠政策》工作目标

《优惠政策》的施行,是为了促进示范区招商引资,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等,为示范区推进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四、《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出台是示范区发展的需要,关系到入驻企业的切身利益。《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惠及入驻企业。

(一)土地租赁优惠政策

土地租赁费用每年每亩800元;连片种养植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给予相应补助。

(二)特色产业奖补政策

设施农业类,标准化大棚按不同建设类型给予相应建设补助;稻渔综合种养类,按获奖级别给予相应奖补;石榴产业类,设置防护围栏建设补助、管护房建设补助;休闲观光类,按国家评级给予相应奖励。

(三)固定资产投资奖补政策

对示范区所有入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奖补按市县相关文件执行。

(四)贷款优惠政策

石榴栽植企业、深加工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分类别给予贷款贴息政策或担保费用补助政策。

(五)科技创新及产学研优惠政策

科技创新类项目,奖补按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示范区为产学研项目无偿提供科研用地。

五、与《暂行办法》相比较,《优惠政策》的创新举措?

《优惠政策》是对示范区《暂行办法》的延续和提高,重点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对招商入驻企业,将土地流转费用由每年每亩1000元,修改为800元。并按不同面积分档优惠。

(二)将土地奖补政策内的土地流转面积基数适当调低。

(三)对设施大棚的标准和补贴额度进行了修改。引进蔬菜“三新”政策删除。

(四)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优惠政策。

(五)将石榴产业发展基金修改为每年2000万元。

(六)新增支持科技创新及产学研发展内容。

(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深加工项目扶持政策。

(八)新增引荐人奖励政策。

六、下一步考虑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让更多企业和新型主体了解政策、争取政策支持。二是着力扶大、扶强、扶特、扶优。《优惠政策》着力支持示范区重点、特色及优势产业发展,通过政策支持,引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示范区更好更快的发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商招商,立足产业抓招商。充分挖掘招商引资信息,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对有投资意向企业的跟踪对接,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尽快促成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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