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怀远县临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21 09:03 来源: 怀远县招商中心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怀远县临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蚌埠港口的淮河流域中心地位,推进港口产业链迅速做大做强,提升怀远城市品牌和地位,进一步拉动区域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根据安排由县招商中心代为草拟了《怀远县临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怀远县临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转发给贵单位。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文稿修改后请于2022112212:00前反馈。

反馈材料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送回或以PDF文件发送至hyzs99@163.com

联系人:李世伟  联系电话:8212848

 

附件:

1、《怀远县临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2、征求单位名单。                       

 

                                20221121


附件1

怀远县临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稿

 

甲方:怀远县人民政府

乙方:诚源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蚌埠港口的淮河流域中心地位,推进港口产业链迅速做大做强,提升怀远城市品牌和地位,进一步拉动区域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甲乙双方优势,建设港口物流产业园区,发展临港经济,发挥蚌埠市区域性物流枢纽功能。经乙方实地考察、友好磋商,现双方就怀远县临港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临港产业园项目)的合作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在蚌怀一体化发展战略引领下,依托诚源港务集团合作平台,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进一步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打造皖北地区最大的港口物流产业园,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内容

1、临港产业园项目由港口岸线码头、双创示范园、绿色建材产业园、汽贸产业园、仓储堆场、智慧物流信息调度中心、水陆港配套产业区、公路港物流集聚区、智慧物流科研中心、企业总部服务开发中心、商业服务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组成,力争在怀远县建成皖北地区最大的港口物流产业园、双创示范基地。

2、临港产业园项目位于怀远县荆山镇荆山南麓,东起淮河大堤(含淮河安澜码头,即荆盛码头),北至规划中的206国道,西至225省道,前方为目前安澜码头。在本轮港口岸线调整后,淮河岸线总长达到1000米,后方港口腹地达到1000亩,项目规划预留用地5000亩(具体产业园项目用地规模,依据怀远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方可确定。)

3、甲方指定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组织架构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怀投集团)与乙方开展合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共同出资设立专门的临港产业园区投资运营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具体负责临港产业园区的开发、投资、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包括港口港务公司的运营、管理)。

4、临港产业园项目、各子项目及约定的其他工作,由乙方牵头,联合怀投集团(或其组织架构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本产业园项目用地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产业集群、高端制造业、服务产业集群。

三、合作项目投资规模

1、临港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50亿,计划于2022年  月开始实施,建设期6—8年,打造超百亿元产业园区项目。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怀投集团认缴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乙方牵头的联合体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但联合体中单一成员认缴出资不超过30%(含30%)。

四、项目前期工作

1、按照国家及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在其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协助项目公司(或临港产业园区内的投资、建设、开发公司)从主管部门取得设立、开发、设计、规划、运营及管理所需的有关批准、登记、许可和执照。

2、在临港产业园项目动工前,甲方完成临港产业园区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水土保护、生态保护、淮河岸线使用权、港口建设等方面的调整或许可,完成项目用地的收储及用地范围内的九通一平(包括现有安澜码头的收购事宜)。并根据临港产业园区内功能划分及相关项目建设需求分期分批供地,完成项目用地的招拍挂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分别出让给项目公司或其他企业。

3、整合、提升怀远县域物流企业,吸引周边物流企业,推进怀远县域内现有或将来设立(含乙方设立)的物流企业,入驻临港产业园区,打造皖北地区物流服务总部经济。

 、其他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事项,由项目公司所在地法院优先管辖。

2、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的通知和其他形式的沟通与交流,凡涉及权利义务的设定、履行、变更、解除等重要事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双方签字为生效要件。

3、双方之间所有的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并且可以当面送达、EMS快寄、电子邮件或可留痕的即时通讯工具发出。

4、本协议有效期陆个月,于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投资合同时自动解除。具体事宜以正式投资合同约定为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怀远县人民政府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2211     

 

乙方:诚源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2211    

 

 

 

 

 

附件2

征求单位名单

    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怀投集团、荆山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淮河河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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