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中心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2-11 08:43 来源: 怀远县招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县招商服务中心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招商工作平稳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招商服务中心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干旱、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灾前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行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县招商服务中心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 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协调各方资源。
- 副组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任务,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应急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及时报告灾情和处置进展。
(二)应急工作小组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与县应急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传达领导小组指示;汇总、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后勤保障问题。
抢险救援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救助受伤人员,转移受灾群众和重要物资,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保卫组:由招商部负责,负责灾害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保卫,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和治安事件。
医疗救护组:由招商部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联系医疗机构做好伤员转运和后续治疗。
灾情统计组:由招商部负责,统计核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损坏等灾情,建立灾情档案,按时向上级报送。
三、预防与预警
(一)监测与报告
与县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
各科室发现灾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初步灾情等。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预警发布与响应
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时向中心全体人员发布预警通知,明确预警级别、防范措施和应对要求。
预警发布后,各科室和人员按照预警要求,做好防范准备,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固设施、转移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等。
四、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为特别重大灾害,Ⅱ级为重大灾害,Ⅲ级为较大灾害,Ⅳ级为一般灾害。
应急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工作小组迅速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人员救援: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营救被困和受伤人员,及时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抢险救灾:针对不同灾害类型,采取针对性抢险措施。如遇洪涝灾害,组织排水、加固堤坝;地震灾害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对受损建筑进行排险。
安全保障:加强灾害现场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防范次生灾害发生。
医疗救护:迅速组织医疗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及时将重伤员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灾情统计与评估:及时统计、核实灾情,建立详细灾情台账,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组织开展灾情评估,为后续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三)应急响应终止
当自然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灾情基本稳定,经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评估确认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应急工作小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物资清理、设施修复等。
五、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活。
对受损的办公设施、设备进行修复或更新,尽快恢复正常办公秩序。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恢复重建
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明确重建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恢复重建资金,有序推进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确保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工作小组、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通信畅通,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并定期维护检查。
(二)物资保障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抢险工具、照明设备、急救药品、生活物资等,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定期更新和补充。
(三)资金保障
安排专项应急资金,用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四)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栏、培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中心全体人员普及自然灾害防范知识和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二)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学习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提升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业务水平。
(三)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协同配合能力,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制定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优化完善。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