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访信息录入员补助发放的通知
各乡镇:
依据安徽省信访局《关于解决基层信访信息录入人员不足问题的通知》(皖信明电〔2017〕6号)精神和2017年3月2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意见,并结合我县实际,经信访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补助发放意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要求
对各乡镇从事信访信息录入人员(不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助从2017年6月份开始执行,根据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度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怀信组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通报,用人单位核实发放。
二、人员补助标准及时限
根据乡镇分类情况,一类乡镇录入员补助按每人每月300元、二类乡镇录入员补助按每人每月400元、三类乡镇录入员按每人每月500元作为基准,每半年发放一次。乡镇分类以当年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信访工作实行分类考评的通知》为准。
三、奖惩办法
对于在全年工作中无失误的人员将按照乡镇考核分类情况分别给予三类、二类、一类乡镇录入员1000、800、600元奖励。对工作中出现误差被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发基准数额的10%。
四、资金管理
1、县信访局根据各乡镇用人情况,将资金拨付给用人乡镇。
2、各乡镇要及时向县信访局提供信访信息录入员相关信息及发放票据在岗人员花名册,保证资金发放准确到位。
3、对公职人员发放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县信访局将会同县纪监、财政等部门予以查处。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如发生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告县信访局,对于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经信访局提出,由用人乡镇3日内更换并报县信访局备案。
(二)信访信息录入人员,按工作需要参加信访业务培训。
(三)县信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信访信息系统业务考核,对考核不过关人员,安排到信访局随岗锻炼一个月。
怀远县信访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