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申请县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征集汇总各界人士对县改革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作出有关决策的建议。
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区)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上访,去市、来县集体上访,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和乡镇(区)的信访工作。
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文件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本县信访工作办公自动化建设。
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省怀远县人民真股份信访局本级 |
第二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87.8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7.8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64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信访事务支出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8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8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2万元,占74.95%;项目支出72.10万元,占25.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7.8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87.8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64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信访事务支出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64万元,增长11.34%。主要原因信访事务支出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15万元,占88.65%;卫生健康(类)支出7.2万元,占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3万元,占3.45%;住房保障(类)支出15.55万元,占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9.12万元,支出决算为28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信访事务经费调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5.72万元,占74.95%;项目支出72,10万元,占2。0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5.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经费调整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政府奖励资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资金未列入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资金未列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3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经费为财政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未列入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经费为财政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未列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3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4万元,比2019年增加0.87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6个项目,涉及资金72.1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30.15%。
本部门共组织对“信访录入员”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2.10万元。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即部门自主实施)。从评价情况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坚持以群众工作理念为指导,以《信访条例》为遵循,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省市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我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