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公告:3月9日起对怀远县开展巡视

发布时间:2022-03-11 17:26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22年3月9日至5月20日对怀远县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怀远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结合怀远县基本情况及特点,聚焦被巡视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怀远县信访局来访群众接待大厅(启王路701号);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蚌埠市A003号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怀远县行政办公中心北门西侧(禹都大道501号)和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大门东侧(圣泉路311号);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 gov. 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五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2-8212278;手机:19556521605(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五巡视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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