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12-18 09:36 来源: 蚌埠发布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元旦、春节将至,蚌埠市食安办提醒广大市民关注肉类食品安全,提高风险意识,保障您和家人身心健康。

一、广大市民群众要从正规的农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等购买猪牛羊鸡鸭等畜禽肉类,不捡拾、不加工、不食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

二、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养殖单位监管,强化畜禽屠宰检疫监管。落实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防止被群众误食或被不法分子加工贩卖。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销售的肉类及其制品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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