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丽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室,县直各党组(党委):
县委研究决定:
汪丽丽同志任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非公工委)部长(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小宇同志任县信访局党组成员(挂职),免去其县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挂职)职务;
孙丽君同志任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县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怀远县委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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