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小区车位(地上、地下)是如何管理、收费、使用的?
小区车位(地上、地下)是如何管理、收费、使用的?
《物权法》第74条明确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关于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全体业主的停车位有如下三种情形:
(1)占有业主共有道路场地的,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2)造价计入总成本里的地下车位和地上敞开停车位;
(3)由小区原有绿化或者公共设施范围内改造的车位。
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只租不售。最长租期不得超过三年,租金一部分用于人防工程维护,剩余扣除一般性管理费用后,谁投资谁受益。
关于收费,首先在确定了权属以后,根据地区情况进行市场调节,属于县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范畴。目前我县正通过行业协会调研,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广泛征求企业和业主及相关利害人意见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后续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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