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远县财政局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预〔2021〕35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蚌埠市财政局关于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坚决防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各单位、各乡镇(区)要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具体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好《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统筹做好2020-2021 年预算收支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0〕1391 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严禁违规安排支出,坚持应保尽保、能压尽压、可省尽省,及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资金拨付及剩余等情况上报财政部门收回结余资金,坚决杜绝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
二、警惕突击花钱“新”表现形式
各单位、各乡镇(区)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加强资金拨付审核把关和跟踪检查,高度警惕岁末年初突击花钱的“新”表现形式,不得以巧立支出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以拨代付或虚列支出、提前付款延后消费等方式进行不必要的财政支出;不得通过举办培训、考察、会议等活动方式,在岁末年初进行突击花钱;对于公共设施未破损即拆除更新的,以及对于电脑等办公用品提前报废的,应及时制止;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避免出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等现象。
三、抓紧开展核实整改
各单位、各乡镇(区)要对照共性问题清单(详见附件)反映的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有关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居安思危,抓紧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如存在此类违规情况,及时采取通报批评、退还财政资金等方式责令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请各单位、各乡镇(区)将本单位排查、整改、问责等有关情况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前反馈县财政局预算股。
附件: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共性问题清单
怀远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0日
附件:
年底突击花钱问题清单
1. 部分单位在岁末年初“创新”出五花八门的支出项目,包括重大文件起草费、专家业务咨询费、项目服务费等,这些费用大多存在高开或虚开的现象。此外,还有个别单位以年底扶贫表彰、常态化防疫等为名,超标准、超范围给本单位人员发放奖金或工作补贴。
2. 有些单位年底到商店、酒店先花钱开发票,待年后再 “补上”实质性消费。
3. 临近岁末,西部、华中、华南、东北等多地出现重复施工“劳民伤财”现象。有的街边垃圾箱、道路地砖等未破损即被拆除更新,有的绿化带同样的植物挖掉再栽,有的路灯和电线杆用新油漆刷了又刷。
4. 年底突击花钱的用途由以往吃喝宴请、集中采购发放实物等,逐步转到举办培训、考察、会议等活动上来。如,有基层干部反映,2020 年 12 月以来,其所在县就承接了全省 XX 培训和全市 XX 培训,当地干部还要参与市级 XX 培训和县级 XX 轮训,有些相同内容的培训班,省市县都在办,只能重复学习连轴转,使本来年底就忙的基层干部更加疲于应付。以举办活动为主的突击花钱受到的约束较少,即使是县级政府也可以举办所谓“高端论坛”、“国际研讨会”,而且与购买实物等传统方式相比更加“安全”,被查处、追责的概率小。
5. 近年来,以高校、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日益凸显。如,受疫情影响,2020 年上半年学术会议数量大幅度减少,下半年扎堆举办活动情况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