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和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和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十三五”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城镇化战略和打造国家园林县城目标为核心,强化城乡建设工作,加快重点项目推进速度,加强建筑业管理力度,保障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大。现将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和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相结合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等文件精神,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上半年局党委中心组共集中学习10次,组织主题教育知识测试1次。二是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警示广大领导干部,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知红线、明底线、筑防线,局党委中心组共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2次。三是抓活动开展,强党性观念,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扶贫帮困、参观怀远好人馆等活动,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了党员队伍的活力及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标准,贯穿全局的日常工作中。一是召开党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听取各班子成员汇报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二是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制定《怀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年度工作要点。三是班子成员督促各自分管领域的重点部门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进行廉洁自律作风教育。
3.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怀远县常坟(唐集)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县城西水厂项目供水工程已完工,进入通水运营阶段。二是污水提升改造工程,老城区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包含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涡西片区禹王西路、健康西路、中心路、山西路四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05亿元,现污水主管网已完工,整个项目已完成约90%;涡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投资约0.83亿元,现已通水运营;新城区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包含对新城区多处市政道路路口未连通的污水管网和新城区约16个沿街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周边污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正在对8个小区进行管网改造,工程计划2020年底竣工。
4.强化建筑、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一是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服务等形式,帮扶建筑企业按时申报建筑业总产值,截止三季度,我县已累计上报建筑业总产值14亿元,同比增长51%。二是促进房地产开发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截止9月份,全县开发在建项目26个,房地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9.02亿元,总用地面积2343.3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31.11万㎡,其中1-9月新开工面积114.99万㎡,同比上升42.12%;竣工面积39.33万㎡,同比下降45.9%;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59.02万㎡,同比上升25.87%;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50.63万㎡,同比上升10.59%。
5.牵头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69户,我县实际完成危房改造1146户,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82万元。
6.完成2017-2018年改厕整改工作。针对2017年-2018年改厕存在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从住建系统抽调30人,对2017-2018年度农村改厕花名册43700户进行逐户排查验收,现已全面完成验收工作,2017-2018年改厕整改工作已完成。
7.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作。2020年市下达目标任务发放租赁补贴410户,截至目前正在发放505户,共发放租赁补贴39.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3%;实施渔民上岸工程公租房配租工作,确定42户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完成配租工作。
8.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2020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计划,整治改造东七东八小区、健康小区、圣泉新村、物资小区共4个小区,合计1151户,建筑面积10.34万平方米。目前东七东八小区、健康小区、圣泉新村均已基本完工,物资小区整体进度已达70%,预计在十一月全部完工。
(二)“十三五”工作总结
过去的五年,是怀远县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皖北最美县城,建设美好幸福怀远” 为最终目标,进一步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环境质量;努力培育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全县建筑业发展水平;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进一步繁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城镇建设、管理的综合效能,保障城镇建设有序进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怀远县城市规划展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机一厂棚户区改造、三桥南棚户区改造、中央城、城市生态园林景观工程(一期)PPP等项目建设。
2.牵头完成怀远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推进市政园林绿化建设,目前已完成新增60万平方米绿化项目55.53万平方米,完成7公里绿道建设,提升改造绿化24.94万平方米,2019年年底顺利通过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验收工作,我县正式荣获国家级园林县城称号。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供水管网建设,扩大供水范围,完成了新城区乳泉大道全段等供水管网铺设工作,完成了城西自来水厂建设工作;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
4.提高城市总体排污功能。启动怀远县污水设施PPP项目,建成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新老城区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改扩建了新老城区污水管网,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努力完成“十三五”的减排任务。
5.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十三五”期间,共竣工公租房8243套,公租房租赁补贴累计保障户数10920户;上级共下达怀远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552户,全县实际完成危房改造7983户,完成率144%,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805.2万元;实施瑞丰小区、建筑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 “应保尽保”目标。
6.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发展。“十三五”建筑领域各项事业均向纵深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总体形势较好,工程质量有所提高,承包发包、招标投标行为日益规范,促进了全县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县房地产业发展较为平稳,除2018年因金融危机影响出现投资负增长之外,近年来房地产投资不断增加,累计完成投资约392亿元,销售商品房 面积约3587061.99万平方米。
二、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2021年工作计划
1.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怀远县老城区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尽早将老城区污水输送至涡北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进碧桂园星河岚湾、毅德城、中南珑府等大型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2.加强建筑、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时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采取不定期抽查,季度巡查与专项检查对全县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排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的稳定态势。继续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指导,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管理各项职能,严把房屋工程质量、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商品房预售行为、综合查验备案关,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
3.稳步推进安居工程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东白酒厂宿舍,农机三厂宿舍,榴花小区,工行万锦小区4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推进该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实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彻底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完成市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任务,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市场化运作机制。
(二)“十四五”工作计划
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点,促进新老城区互动融合发展。按照“西进北拓中优”城市发展方向,加快涡西新区和涡北新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降低老城区开发建设强度,引导人口逐步向新区迁移。不断提升我县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模式与小区品位,对新建住宅小区要高标准建设、全方位物业管理,提高住宅小区档次品位,吸引改善性需求。
2.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水平。一是继续抓好供水设施建设,加强供水管网建设,扩大供水范围,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建设。二是巩固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努力完成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相关工作任务。三是启动怀远县涡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
3.大力发展燃气事业。加快燃气管道建设,完善城市供气管网,改善我县城市供气结构;推进老城区居民天然气的改造工作,全面普及建成区燃气覆盖率;扩广天然气覆盖范围,推进乡镇规划范围以及规划工业区内能够利用天然气;加大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
4.增强建筑产业竞争力,培育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培育出本地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企业2家,二级建筑业资质企业5家;指导各在建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力争十四五期间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8家,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20家。
5.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解决安居问题。“十四五”期间,计划对县城21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196栋楼,惠及居民6099户,总改造资金约2.6亿元。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实施保障性公租房申请、审核、选房等全程网络办理,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5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