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 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文件要求,我局对前期各建筑企业缴纳的文明施工费进行了退费,目前仍有5家企业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办理退费手续,未退费总金额303008元,详细情况为安徽省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1200元、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32620元、安徽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088元、安徽赛远钢结构有限公司14000元、怀远县恒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00元。
请以上企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凭文明施工费交款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文明施工费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退费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上缴财政。
特此公告。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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