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
2023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做好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批复)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城镇、村庄建设与管理。
(三)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中年度计划;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并协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审查;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
(五)指导、管理、规范全县建筑业发展;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负责施工图审的备案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及信息化工作。
(六)管理城市主干道、桥梁、城市防汛排涝、园林绿化工作;知道监管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市政工程施工规程、操作程序、市政道路桥梁工作质量评定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城市道路广场占用挖掘审批许可。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督查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住房政策性资金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强制性规范,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项工程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十三)负责城乡建设等各项工作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综合利用。
(十四)负责城乡建设监察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职责除外),办理涉及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十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勘察测量和房屋建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设类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或资质的审批与报批。
(十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并依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怀远县住建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怀远县房地产管理处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怀远县农村住房与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怀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城区污水管网提升项目等项目。
(二)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保障商品房市场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持续发展。
(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行业资质管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职责,确保燃气、供水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四)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强化考核奖惩,促进物业企业创先争优。积极培育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建筑业走出去,切实增强建筑企业个数、做强建筑企业品牌
(五)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425.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预算2425.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5.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2425.2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7.20万元,占93.90%,比2022年预算减少730.99万元,下降24.29%,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怀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直管公房管理经费项目、白蚁防治工作经费项目、房产税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和转让工作经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8万元,占6.1%,比2022年预算增加58万元,增长64.44*%。原因主要是中环公司代收污水费手续费项目金额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预算2425.2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72.99万元,下降21.72%,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怀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直管公房管理经费项目、白蚁防治工作经费项目、房产税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和转让工作经费项目;其中,基本支出安排881.4万元,占36.3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43.8万元,占63.66%,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25.2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4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25.2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国防支出67万元,占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7万元,占4.77%;卫生健康支出31.46万元,占1.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20.81万元,占83.33%;住房保障支出190.16万元,占7.84%。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7.2万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减少730.99万元,下降24.29%,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怀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直管公房管理经费项目、白蚁防治工作经费项目、房产税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和转让工作经费项目 。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67万元,占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7万元,占5.08%;卫生健康支出31.46万元,占1.3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72.81万元,占82.25%;住房保障支出190.16万元,占8.3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23年预算安排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人防标识牌及警报器采购项目,人防规划编制费项目,人防建设运转经费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17.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05万元,增长231.73%,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65.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91万元,增长9.88%,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招聘行政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32.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5万元,增长9.87%,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招聘行政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0.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的退休费单独列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安排10.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36万元,增长108.06%,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新招聘行政人员增加及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安排14.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81万元,下降44.7%,下降原因主要是房管处事业编在职人员在系统中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安排5.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9万元,下降25.3%,下降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0.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14万元,下降67.06%,下降原因主要是质检站人员减少。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安排442.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47.63万元,下降59.41%,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怀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直管公房管理经费项目、白蚁防治工作经费项目、房产税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和转让工作经费项目。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安排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事业)单独列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安排11.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34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行政)单独列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1196.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17万元,下降1.5%,下降原因主要是住建局建设运转经费项目金额减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规划馆运行维护费项目单独列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3年预算安排113.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47万元,下降0.41%,下降原因主要是监督执法经费减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安排14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公租房维修费项目在今年预算中单独列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安排45.7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2.31万元,下降48.06%,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安排4.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1.69万元,下降92.19%,下降原因主要是该款项仅包括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在职人员提租补贴列入城乡社区支出。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0.54万元,公用经费40.86万元。
(一)人员经费84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8万元,增长64.44%,原因主要是中环水务公司代收污水费手续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2023年预算1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8万元,增长64.44%,增长原因主要是中环水务公司代收污水费手续费增加。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支出154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12.37万元,下降16.83%,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怀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直管公房管理经费项目、白蚁防治工作经费项目、房产税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和转让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5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3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1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安排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3.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27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政府采购预算,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万元,怀远县房地产管理处2.57万元,怀远县农村住房与村镇建设监察大队2.5万元,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占0%;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占0%。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城市规划馆运行维护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市规划馆内房屋管理、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保养、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范、活动布展、水电费、办公经费等。
(2)立项依据。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城市规划馆内房屋管理、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保养、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范、活动布展、水电费、办公经费等。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市规划馆运行维护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61]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保障城市规划馆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规划馆正常对外开放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物业费支出 |
≤440000元 |
|||
维保规划馆场所面积 |
≥96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馆内设备维保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按时下达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文创产品的开放与发展 |
效果显著 |
|||
社会效益指标 |
展示怀远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 |
作用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高群众参观体验感 |
稳定上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参观群众满意度 |
≥95% |
2.“中环水务公司代收污水费手续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委托协议书支付一定比例的代收污水处理费的手续费(比例为4%)。
(2)立项依据。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委托协议书。
(3)实施主体。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支付中环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的手续费。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48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中环水务公司代收污水费手续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61]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8.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8.00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
对中环水务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按4%比例支付手续费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手续费的比例 |
≤4% |
|||
质量指标 |
支付手续费完成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按时下达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中环水务公司积极代收污水处理费 |
效果显著 |
|||
社会效益指标 |
代收污水费业务的影响程度 |
明显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及时收取污水处理费 |
成效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代收企业满意度 |
≥95% |
3.“房管处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日常合理经费支出,依法缴纳房产税等税费。
(2)立项依据。按照房管处年支出情况估算。
(3)实施主体。房管处全体职工。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完成日常合理经费支出,依法缴纳房产税等税费。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该项目预算526.01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房管处运转经费 |
|||||
主管单位 及代码 |
[061]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房地产管理处 |
|||
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26.01 |
||||
其中:财政拨款 |
526.01 |
|||||
上年结转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 目标 |
完成经费合理支出,达到高质量工作目标,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管处退休人员数量 |
42人 |
|||
房管处退役军人数量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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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处在编人员数量 |
29人 |
|||||
房管处编外人员数量 |
2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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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基数 |
≥500万元 |
|||||
质量指标 |
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95% |
||||
缴纳税款完成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发放标准 |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
||||
预算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 |
略有效果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单位正常履职运转 |
成效显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依法纳税 |
效果显著 |
||||
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减少社会影响 |
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9% |
4.“村镇大队人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等,包含以前年度欠发绩效工资、文明创建、双拥奖金。
(2)立项依据。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怀远县农村住房与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等,包含以前年度欠发绩效工资、文明创建、双拥奖金。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2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村镇大队人员经费 |
|||||
主管单位 及代码 |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农村住房与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
|||
项目来源 |
|
项目期 |
2023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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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
完成经费合理支出,达到高效高质的监察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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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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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队聘用人员(不包含退役军人) |
2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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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案件查处完成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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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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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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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取必要的成本控制措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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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受罚单位影响力 |
成效显著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 |
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社会影响 |
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处罚结果满意度 |
≥90% |
5.公租房运营管理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办公费50万,宣传费10万(用于摇号配租及公租房相关政策宣传),电信服务费15万元,培训费5万,水电费9万元,食堂伙食费10万元,系统维护(摇号系统,公租房管理系统)升级5万元,行政诉讼费4万元,物业补贴费36万元;管理费总需144万。(按租金收入1400万元的10%提取运营管理费用)
(2)立项依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6]23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公租房运营管理。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44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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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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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租房运营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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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61]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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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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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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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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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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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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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1.为我县保障性住房住户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2.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人均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达到应保尽保;3.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标准的住户;4.提高公租房入住率,租金收缴率,增加租金上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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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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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屋数量 |
824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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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运营管理水平 |
提高租金收缴率,减少房屋空置率,保证房屋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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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问题解决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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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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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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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及时清退不合格户 |
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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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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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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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到国有资产保值 |
≥95% |
6.“公租房维修”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共建成8243套保障性住房,27个公租房项目,119栋楼,其中配备电梯69部,目前电梯已全部过保修期,电梯进入维修高峰期,因房屋自然老化,维修率有所上升,按4%左右维修率,需维修330户左右,每户3000元,需90万元左右,小区公共部位(如外墙,下水道,消防设施等)维修预约需计30万元;电梯维修,根据历年维修情况测算预计需要15万以上,维修监理费3万元,维修预、结算审计费2万元;保守估计2023年全年需维修费140万元。
(2)立项依据:项目依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6]23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主要用于对公租房进行维修维护。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该项目预算1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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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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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租房维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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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61]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怀远县住房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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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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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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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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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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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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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1.为我县保障性住房住户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2.是通过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人均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达到应保尽保;3.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使得用于实物配租的公、廉租房,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完善生活设施的居住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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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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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屋数量 |
824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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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房屋质量 |
符合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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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维修及时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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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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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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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
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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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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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公租房房屋质量安全可靠 |
稳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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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持续提升公租房房屋质量 |
≥95%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7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反映拆迁安置信访维稳支出项目、人防标识牌及警报器采购、大建办项目管理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见“第四部分 附件”。
(三)机关运行经费。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2年预算减少7.75万元,下降15.94%,下降主要原因是房管处事业编在职人员在系统中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