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住建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怀远县住建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
工作计划
2022年,县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郑栅洁同志提出的“一改两为五做到”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全面推动我县城镇建设工作快速发展,现就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完成主要经济指标任务
1.建筑业产值。截止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上报11.3亿元,同比增幅-13%,预计全年可完成建筑业产值上报20亿元,同比增长19%。
2.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销售面积及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全县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额36.2亿元,增速-3.2%。商品房销售面积22.4万m2,增速-61.6%。房地产从业人员上报工资总额3080万元,同比增长20.2%。
(二)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新城水厂二期于9月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运营;涡北污水厂尾水提标工程于9月底完工,已进入试运营阶段;涡北污水厂三期工程已完工约60%,计划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新城区居民小区雨污水提升工程于8月24日开工,已完工约35%,计划12月完工。
2.老旧小区改造。怀远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包含汇龙小区、三桥小区、一中宿舍、供电局宿舍4个片区9个小区,涉及总户数1126户,总建筑面积约9.75万㎡,工程总价约3200万。该工程于7月6日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约75%,计划11月份完工。
(三)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保障性住房。一是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022年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为建设(筹集)保租房1123套(5个项目),即魏岗地块配建保租房500套,双桥集镇扶贫产业园配建保租房42套,嘉富新城存量安置房改建272套,禹泽园存量安置房改建36套和新星安置区存量安置房改建273套(原购买禹都明珠商品房改建人才公寓变更)。按照规定时间在9月底前已全部开工。二是租赁补贴发放。1-9月份租赁补贴保障481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20%,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其中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214户(含低保、低收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户)、保租房租赁补贴保障267户(含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1-9月份共发放租赁补贴57万元(其中公租房租赁补贴33.8万元、保租房租赁补贴23.2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三是租金收缴。1-9月,共收缴租金950万元,占年任务的95%,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预计全年租金收缴超千万元。四是实物配租。清理收回过渡房房源89套,已全部配租,做到应配尽配。
2.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年初对全县6类困难群体住房安全性排查上报,今年计划改造农村危房190户,目前已全部竣工,正在开展验收和拨款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成全部拨款任务。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2022年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共受理各项办件1628件,所有办件办结率100%,实现办件无差错、无超时、零投诉,群众满意率100%的目标任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62件,建筑面积736360㎡;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核发20件,预售面积132737.25㎡、1074套;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核发41件;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15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14170498.5万元,做到了应收尽收。二是对标国内先进理念和工作标准,以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大力推广“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审批模式。通过进一步完善审批链条,优化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等所有事项全部纳入流程,提高审批效能;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帮办代办服务,为项目开工建设打通“绿色通道”,努力畅通服务项目“最后一公里”,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快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五)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
1.自建房安全排查。一是自建房排查录入情况。全县共完成图斑录入425894栋,录入率98.79%;全县共录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2021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经营房20栋。二是自建房整治情况。全县共完成自建房整治1120栋,整治率55.41%,其中采取工程措施的542栋,采取管理措施的578栋;全县共完成自建经营房整治20栋,其中采取工程措施的10栋,采取管理措施的10栋。
2.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
(1)建筑市场安全管理。一是2022年我局共办理安全报监手续32个;印发、转发安全生产文件12份;日常监督检查200余次,综合执法检查2次、专项执法检查2次,共发现安全隐患30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50余份,责令停用机械9台,移交处罚案共计9起。二是持续开展疫情督导,对建筑工地实行包保责任制,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疫情防控巡查5次,督促各项目落实两码核查、场地封闭、场所消杀等防疫措施。配合卫健部门每周对建筑工地开展核酸检测,截至目前已检测人数10万人次;在管控期间,对建筑工地累计配送生活及防疫物资,保证项目人员基本生活及正常复工、复产。
(2)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上半年共开展两次季度建筑工程质量专项巡查,下发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12份,对3个建设单位、8个监理单位、2个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专项巡查目前正在开展中。
(3)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一是全县装配式建筑开工比例为26.08%,竣工比例为55.85%。城镇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为100%;年度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标准执行率为100%;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为100%。二是深入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提高社会认知度,促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4)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已完成次高压管道1.6公里,中压庭院管道160.2公里,庭院管道226.33公里铺设,调压箱1250个、阀井420座建设。二是通气居民用户4.7万户,其中工商业用户425户,目前425户工商业用户燃气报警器已全部安装。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共发现安全隐患722处,现已处理703处,待处理19处。对全县14家燃气经营企业每月循环抽查,共发现安全隐患5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均已整改完毕。四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行为,今年联合执法10次,已出动执法人员137人次,车辆41台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点34家,查封查扣钢瓶459只。五是按照《怀远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点布点规划(2021-2030年)》要求,目前全县53个液化气三级配送站布点工作已完成14个。
(5)房地产市场三年整治行动。联合发改委、市场局对全县2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防养老诈骗、虚假宣传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联合人行怀远县支行对全县8家商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未按照三方协议规定执行的银行网点限期整改;针对部分首付款、按揭款未及时足额缴存至监管账户的开发企业限期整改,不能按规定整改的采取限制销售措施;积极开展建筑安全、建筑质量监督检查和自建房安全排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推进物业和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和租赁管理水平;制定完善资金监管管理制度,配合县公安局侦办房地产领域的刑事案件。
(6)物业管理。一是2022年,我县6个新建住宅小区全部落实了物业管理服务,共计143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二是已交付物业住宅小区75个,其中有7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组建率10%左右,对于行使全体业主权利、维护业主的集体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我县注册成立的物业企业共有25家,其中有6家物业企业成立了党组织,分别是榴花物业、春暖花开物业、淮上物业、金韶物业、江淮物业和强冠物业,党组织组建率25%左右,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在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矛盾纠纷处理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巡视、审计反馈问题落实。
根据省委第五巡察组巡视怀远县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为双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把涉及我局的4项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逐条对标对表,分解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强化跟踪督办、清单管控,狠抓落实、严肃责任。深挖问题根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七)人防建设方面。
一是编制完成《怀远县人民防空方案》、《怀远县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并经市人防办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二是我县已竣工验收的42处人防工程车位标识工作按照省、市人防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于2022年8月2日全部完成。三是怀远县农业科技园人防疏散基地选址淮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规模为30347平方米(45.5亩),采取与蚌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合建的方式,结合园区已有建筑进行升级改造。2022年7月12日,县人防办与淮西现代农业产业园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怀远县农业科技园人防疏散基地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初稿2021年12月编制完成,2022年6月9日经市人防办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建设内容包括:1、信息建设。2022年9月6日完成《怀远县农业科技园人防疏散基地指挥中心技术方案》编制工作,预算价20.52万元,计划通过邀请招标选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9月30日已流标,下一步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目前,《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正在公示中(公示期10月8日至10月13日),力争11月底前完成。2、标识标牌设计与安装。已邀请安徽美一尔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方案设计,10月10日已初步确定标识标牌数量为15块,方案正在完善中,力争10月底前完成。3、应急包等物资采购。目前,正在逐项进行网上询价工作,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综上,力争11月底前完成全部疏散基地建设任务。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经济指标。一是持续摸排本地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建筑业企业按时上报建筑业产值,预计2023年完成23亿元。二是积极推进长九府项目增资工作和江上云栖项目入库工作;跟踪拟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项目,办理企业入库和项目入库,努力完成年度指标任务;做好房地产市场宣传,做好房地产项目用地推介,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二)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和涡南污水处理厂除臭工程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是按时完成保租房建设任务。2023年计划建设保租房项目2个,即安徽壹石通公司200套保租房项目和徐圩乡55套职工公寓项目。确保在2023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二是持续开展保障性住房“三清”工作。对违规居住(出租、转借等)、长期空置、长期拖欠租金的进行常规化清理整顿。
(四)房地产市场整治。常态化开展宣传,增加群众参与度;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资金监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针对逾期交付、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主动与信访投诉人联系,及时化解信访案件。
(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指导各乡镇完成自建房图斑录入43.10万栋,完成率100%。二是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2021栋自建房整治任务,整治率100%。三是督促各乡镇(经开区)、龙亢农场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装配式建筑实施工作。2023年装配式建筑计划开工比例不低于40%,竣工比例不低于30%;年度城镇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年度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100%。
(七)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普查,掌握老化管道和设施底数基础上,建立更新改造台账,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和设施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应改尽改。二是把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列为常态化管理,利用专班队伍开展全县液化气市场乱象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无证无照经营的液化气门店就查处一处,对于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三是联合各乡政府加快推动液化气三级配送站布点的办理进度,为液化气市场提供更多安全保障。
(八)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营商环境。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最简、耗时最短、费用最低、质量控制指数最严、便利度最高,力争年底“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九)物业管理。一是定期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考评检查,引导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创优达标,积极受理业主投诉,建立投诉台账及处理记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实施物业考评动态管理。二是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系统管理,研究、探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综合效益。三是督导我县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住宅小区应建尽建,推动我县“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的进程。四是2023年底前,争取实现物业服务、党的工作全覆盖,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一组一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十)人防建设。一是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人民防空重点镇(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全市人民防空重点镇(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人防重点镇(乡)规范化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开展重点乡镇(常坟镇)建设工作。二是按照省、市人防办关于市县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及警报器数量年递增5%以上的工作要求,2023年计划新采购4套人防警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