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2年财政系统为老系统,加之无明确规定住建局本级和所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决算需分开制定,故采取往年经验,合并发布。
今年财政系统升级为新系统,今年我局将按新系统要求分开公示“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