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
答 复
陶延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科学精准建设安置房,扩大政府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拆迁区的安置户情况精准摸排,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的建议切合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情况,可有效推动我县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是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既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又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房屋底数清,安置意愿清,动迁面积清,补偿数量清,充分调研,结合征收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征收计划和安置房源。
二、随着社会进步,被征收人对房屋的安置位置和房型及对房屋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顺应变化,在征收安置过程中,不能墨守成规,需开拓思路,拓宽安置新模式。目前《怀远县城市规划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已实施。该政策的出台,一是可以促进怀远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去化库存;二是可以满足有意改善居住条件选择商品房的群体,使其增加了一种安置方式;三是可以让规划区被征收户在怀远规划区内自由选择安置房有法可依。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赵 伟
联系电话:17755238078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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