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住建局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评价办法(试行)
怀远县住建局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评价办法(试行)
1、全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完成不扣分,没完成扣2分;
2、开工情况:全部开工不扣分,有一户未开工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3、竣工情况:全部竣工不扣分,有一户未完工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4、验收时间:6月份申请验收的不扣分,7月份申请验收的扣0.1分,8月份以后申请验收的扣0.2分;
5、验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验收整改完成的不扣分,整改不及时的扣0.1分;
6、资金拨付情况:及时拨付资金的不扣分,未拨付资金的扣0.1分。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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