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2月份怀远县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2018年1-12月份怀远县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2018年1-12月份,我县房地产市场总体形势稳定,商品住房供求趋于平衡、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持续上涨过快、商品住宅库存量不足、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新开工面积不足。具体分析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一)开发建设情况
2018年1-12月份全县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481.86万㎡,同比增长6.41%,其中新开工面积122.56万㎡,同比下降38.31%;竣工面积79.98万㎡,同比下降48.47%。
(二)商品房供需及库存
1、预售面积: 1-12月份,全县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56.34万㎡,同比下降38.91 %。其中住宅预售50.84万㎡、4213套,同比分别下降18.51%、27.07%。
2、销售面积。1-12月,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55.41万㎡. 同比下降49.35%;其中住宅销售48.88万㎡、4109套,同比分别下降31.08%、39.27%。
3、商品房成交价格。1-12月,全县商品房成交均价6139.42元/㎡,同比增长24.4%.其中城区住宅成交均价5944元/㎡, 同比增长4.26%。
4、商品房库存情况。截止12月末,全县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41.21万㎡,同比下降4.1%。其中住宅17.82万㎡、1414套,同比分别下降19.84%、20.24%。
(三)二手房交易情况
1-12月,全县二手房交易面积9.89万㎡,同比增长109%,其中住宅9.46万㎡、1349套,同比分别增长126%、191%。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进情况
2018年12月末我县共3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13.49亿元。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26个,总用地面积4170.2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44万㎡,在建工程面积314.21万㎡,已批准预售面积288.54万㎡。
(五)土地市场情况
1-12月,土地市场共出让8宗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土地总面积618.46亩,同比增长37.16%;土地总价104930万元,同比增长49.27%。
二、房地产市场运行特点及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略有下降。因早期项目大部分进入扫尾阶段和年底逐步开工的新项目互相抵消,1-12月房地产投资额基本稳定略有下降。
(二)商品住房成交价格持续上涨。受蚌埠市区及周边房价上涨以及元旦、春节前后传统销售旺季影响,商品房销售成交价格持续上涨。
(三)低密度产品受欢迎。进入2018年以来,我县逐步推出了“华兴明珠壹号院”“怀远碧桂园”“华地紫园”“财富煜华里”“毅德城书香苑”等低密度差异化产品,受到购房群体的欢迎。
三、对经济贡献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全县在库3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2791597万元,已完成投资2388291万元,1-12月房地产开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632180万元,同比下降0.38%,占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9.74%。
(二)税收收入方面
国地税机构改革后,1-12月份房地产业入库46406万元,同比下降7.3%;税收总入库248353万元,房地产税收占比各项地方税收的18.69%。
(三)金融方面
1-12月份,全县个人购房贷款777258.84万元,同比增长31.74%。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房贷款)657771.07万元,同比增长26.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宅建设用地供应不足。
近二年来,我县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量偏少,项目储备不足,新开工项目少。
(二)新建商品住房供求趋于平衡。
随着各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展开了一系列调整,个人房贷部分持续收紧,特别是对商品房首套房贷款认定政策由原先的“只认房”(按照首套房证明认定首套房资格)改变为“认房又认贷”(首套房证明配合查询名下是否产生过房贷款双重确认),预计将影响改善型需求的释放,上述调整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需要密切关注。1-12月份,全县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56.34万㎡,同比下降38.91 %。其中住宅预售50.84万㎡、4213套,同比分别下降18.51%、27.07%。,供求趋于平衡。
(三)城区住宅成交价格上涨过快。
1-12月,全县商品房成交均价6139.42元/㎡,同比增长24.4%.其中城区住宅成交均价5944元/㎡, 同比增长4.26%。
(四)住宅库存量不足,商业用房去库存压力较大。
截止12月末,全县商品房库存量为41.21万㎡,同比下降4.1%。其中住宅库存量经过连续16个月大幅下降,略有回升,为17.82万平方米(9月末16.9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84%,非住宅库存量为23.39万㎡,去化周期27.69个月,去库存压力较大,商业用房有价无市的局面呈持续态度。
五、建议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2、增加市场供应,稳定房价。一方面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防止房价出现大的起落,另一方面增加住宅用地的有效供给,从源头上缓解房源紧缺问题。
3、积极引导消费需求。加强对城市建设、城市发展、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增强居民理性消费信心,树立梯度住房消费理念,倡导消费者在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水平,选择不同的住房消费方式;加强对法规以及购房和购房投资风险等知识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既稳定购房者的消费预期,也稳定企业的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4、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跟踪监测分析。随着各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展开了一系列调整,个人房贷部分持续收紧,特别是对商品房首套房贷款认定政策由原先的“只认房”(按照首套房证明认定首套房资格)改变为“认房又认贷”(首套房证明配合查询名下是否产生过房贷款双重确认),预计将影响改善型需求的释放,针对上述调整需密切关注市场的动态变化,特别是成交量成交价格消长关系及其对市场稳定发展的影响。深入研究市场供需影响因素,把握好供应节奏,防止住房成交量和房价大幅波动,保持房地产合理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