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B0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7 14:32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B043号提案的

  

 

邵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县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蚌埠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秘202116号)文件精神,楼房单元的全体业主为加装电梯的建设者,负责电梯的安装和后期运营管理。电梯安装和后期维保运营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对受损业主要给予适当的补偿,费用分摊方案和加装电梯方案得到全体业主认可,且安全符合国家规范的情况下,可以加装。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范围广、难度大,既要考虑房屋的安全性,又涉及电梯的建设和运营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和运营资金均由居民自己承担,若后期电梯维保不及时将给小区内的居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蚌埠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我县可以参照执行,下一步我单位将适时建议县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出具怀远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同时我单位将联合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制定加装电梯优惠政策和报建程序,并充分发挥属地乡镇及社区主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加装电梯,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办复类别:B

人:单玉发

联系电话:17755238084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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