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B04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B043号提案的
答 复
邵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县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蚌埠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秘〔2021〕16号)文件精神,楼房单元的全体业主为加装电梯的建设者,负责电梯的安装和后期运营管理。电梯安装和后期维保运营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对受损业主要给予适当的补偿,费用分摊方案和加装电梯方案得到全体业主认可,且安全符合国家规范的情况下,可以加装。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范围广、难度大,既要考虑房屋的安全性,又涉及电梯的建设和运营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和运营资金均由居民自己承担,若后期电梯维保不及时将给小区内的居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蚌埠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我县可以参照执行,下一步我单位将适时建议县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出具《怀远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同时我单位将联合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制定加装电梯优惠政策和报建程序,并充分发挥属地乡镇及社区主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加装电梯,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单玉发
联系电话:17755238084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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