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B03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B033号
提案的答复
钱培委员:
我单位对县政协委员钱培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前期已起草《怀远县物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怀住建〔2018〕169号),并下发给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已充分利用举报箱、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广泛宣传,公开举报方式,全力做好“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我县70余个物业住宅小区内将蚌埠市、怀远县物业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对“黑恶势力的29种日常表现”、“物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重点内容”、“物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举报方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在各物业住宅小区内设置“扫黑除恶”意见箱,畅通举报途径。在每月进行一次的全县物业服务等级考评中,都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检查中随机走访五位业主进行扫黑除恶问卷调查。
二、多措并举,严谨处理信访投诉工作。2022年,我局共接到信访投诉1367件,其中涉及物业服务质量方面503件,收费方面195件,装修方面96件,电梯方面76件,治安、消防方面153件,车位管理方面30件,卫生方面8件,结办率100%。一是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我局将投诉电话、物业相关负责人电话等内容公布在物业服务小区,做好督查、抓好落实。二是化堵为疏,及时调处。整合资源,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发挥基层作用。三是换位思考,建立机制。我局坚持换位思考,以理服人,平等相待,逐步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落实,早解决,真正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在2022年,我局就已制定《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考评工作实施方案》,从项目经理库中抽取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照《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和《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全县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抽查。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约谈项目经理和企业法人,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经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记入诚信网,禁止其参加本县范围内的物业项目招投标。每年对企业诚信状况进行评选,通过市物业诚信网站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2017年7月,我局联合县发改委下发了《怀远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怀发改字[2017]8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七条明确“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性质和服务内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办法》分为A、B、C、D四个等级(收费单位:元/月*平方米),多层(无电梯)A级为0.65,B级为0.45,C级为0.35,D级为0.25;高层(有电梯)A级为0.90,B级为0.65,C级为0.55,D级为0.45。
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物业合同签订的服务等级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同时,我局建立了物业企业经营“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人员公示制度、财务收支公示制度、挂牌服务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显目位置、公示栏中公开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做到资金使用透明。
下一步,我局将探索更新进的收费方法,正如您提出物业服务菜单式模式,有选择的提出自己所需要接受的服务,让服务收费更加透明。
五、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取消物业资质核发,实行物业资质备案制。我局对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实施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两次大型培训,参训人员达100余人。
我局每年都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培训。例如,2021年3月,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在县规划馆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了电梯消防知识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21年6月,在县规划馆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了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培训。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杨合运
联系电话:19155229353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