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B03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B034号提案的
答 复
谢士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更换居民小区老旧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1号)等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且房屋年久失修、不属于危房、居民改造意愿强烈,2000底年至2005年底的小区改造户数占比不得超过15%。我县上级按照文件,持续高位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2016年至2022年,累计完成3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惠及居民9276户,改造面积87.38万平方米。
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只要现场条件允许,我单位都会更换和新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健身器材区域。我县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由县教体局负责,县教体局每年都会更换部分小区内的健身器材。下一步,我单位会积极与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荆山镇及社区、物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尽早更换一批老旧健身器材。同时要求社区及物业公司,加大对健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居民健身安全。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单玉发
联系电话:17755238084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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