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龚刘路大沟污水临时提升处理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16:39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龚刘路大沟污水临时提升处理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怀远县龚刘路大沟污水临时提升处理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图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西路富荣花园小区37号楼2单元102室

成交金额:39.0700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怀远县龚刘路大沟污水临时提升处理工程

施工范围:怀远县龚刘路大沟污水临时提升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破除、恢复,绿化带移植、恢复,砌筑检修口,电杆组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敏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1471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收取为0.45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预算:42.020961万元,最高限价:42.020961万元。

3.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9月14

4.开标日期:2023年9月2515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6.质量:合格

7.综合评标法得分:85.82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怀远县榴城镇启王路西段

联系方式:17755238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13室

联系方式:18856035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科长(采购人代表)、符工(采购代理机构)

    话:17755238084(采购人代表)、18856035505(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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