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30 11:14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

实施机构: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楼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2-8919851

受理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申请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需提供银行同意预售的函和他项权证及经办人复印件加盖抵押权人印章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多层(七层以下含七层)建筑达到一层以上、高层(八层以上含八层)建筑达到建筑总层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形象进度证明

8.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9.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开竣工时间、交时间、售房时间、地点、套数、销售电话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小区规划详图、分层平面图(单体方案)

10.商品房住宅销售明码标价备案表、价目表

11.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落实物业企业备案表

12.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证明

收费信息: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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