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构: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2-8919851
受理条件: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城建〔2014〕167号)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申请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5.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6.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7.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8.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收费信息: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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