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构: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2-8919851
受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6.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承诺
8.建设资金落实承诺函
收费信息: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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