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服务指南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网许可
实施机构: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52-8919851
受理条件: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2. 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3. 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4. 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5. 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6. 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申请材料: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3.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收费信息: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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