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农村住房与村镇建设监察大队2022年度绩效自评结果

发布时间:2023-08-31 08:38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涉及资金283.5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完成包含退休未纳入社保在内的27名工作人员1-10月的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缴纳,保障员工部分差旅费用的发放,保障单位全年电信服务费、水电费、车辆运行费、职工培训等费用的支出。组织对2022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基本完成当年项目预算,保障员工基本支出及单位办公经费支出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村镇大队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监察大队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271.29万元,执行数为239.07万元,完成预算的88.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包含退休未纳入社保在内的27名工作人员1-10月的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缴纳。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预算资金由本单位的罚没收入保障,因疫情影响在不能保障完成罚没收入的情况下不能保障项目资金正常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保障项目资金正常支出

监察大队人员经费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怀远县农村住房与村镇建设监察大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村镇大队人员经费

主管部门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怀远县农村住房与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1.29

239.07

10

88.12%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71.29

239.07

-

88.12%

-

      上年结转资金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经费合理支出,达到高效高质的监察工作目标。

1-10月完成包含退休未纳入社保聘用人员27人工资、社保、公积金发放缴纳。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50分)

数量指标

大队聘用人员(不包含退役军人)

26人

完成包含退休未纳入社保聘用人员27人工资、社保、公积金发放缴纳

20

18

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为罚没收入,2022年度未能完成收入计划

质量指标

案件查处完成率

≥90%

98%

10

10

超额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95%

100%

10

10

超额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率

100%

100%

10

10

持平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对受罚单位影响力

成效显著

成效显著

10

10

持平

生态效益

指标

是否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

10

10

持平

可持续影响指标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减少社会影响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10

10

持平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处罚结果满意度

≥90%

98%

10

10

超额

总分

100

97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二、三级指标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3.对于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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