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特殊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咨询:本人为县城镇户口,在县城有一套父亲留下的自建房,但年久失修且经历过一场火灾,屋漏又偏逢连夜雨,着实残破,目前是我跟奶奶居住,奶奶年事已高且患病,行动不便。奈何本人能力有限,无法给家人带来良好的生活环境,深感惭愧,无奈只能求助政府,望政府能够在我家住房问题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谢谢!
回复:经电话沟通核实情况,您为白乳泉街道圣泉社区人,与奶奶一同居住在父亲留下的自建房里,因您无法确定所居住自建房性质和产权面积,故无法确定您是否符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您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属社区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相关证明,若符合条件,可在工作日内到白乳泉街道民政办申请办理。 联系电话:0552-821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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