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常坟镇遇春园划定为历史地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县历史文化传承工作,加快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安徽省历史地段普查认定导则(试行)》等规定,经安徽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历史地段普查工作,后经专家评审通过,拟将怀远县常坟镇遇春园划定为我县历史地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拟划定的历史地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电话联系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2--8213735
联 系 人: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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