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常坟镇遇春园划定为历史地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1 09:46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县历史文化传承工作,加快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根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安徽省历史地段普查认定导则(试》等规定,经安徽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历史地段普查工作,后经专家评审通过,拟将怀远县常坟镇遇春园划定为我县历史地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拟划定的历史地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电话联系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2--8213735

  联  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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