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全面推动我县城镇建设工作快速发展,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攻坚克难,根据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本单位年度6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我县“保交楼”项目复工率达100%,累计交付住房705套、交付完成率达35.82%。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成立工作专班,针对每个项目,制定一个处置方案、设立一个监管账户,明确交付时间,倒排工期加速形成实物工程量。今年以来,全县房屋竣工面积达68.33万m2、同比增长2.12%,其中,保交楼项目房屋竣工面积达19.9万m2。二是补足资金缺口。用好用足国家政策,为4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专项借款资金1.93亿元,涉及保交付房屋1968套,专项借款项目复工率达100%。三是强化风险监管。印发《怀远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专项借款原有预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专项审计,查清逾期难交付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实行“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工作机制,确保专项借款“专款专用”。
第二件大事,作为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对标省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举措,及时破解难点堵点,通过细化审批流程图,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简化联合验收,设立“四有”综合服务窗口,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等,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2023年二季度、三季度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考核连续位居全市三县六区排名第一。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的考核,经过网络系统不断地开发完善实现了数据共享、报装“零材料”、一网通办、水电气网(宽带)联合报装等多项指标。并取得了一次三县排名第一,两次排名第二的成绩。
第三件大事,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通过加强行业监管、配合县人社局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等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支付,使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今年国庆、中秋期间未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
第四件大事,随着城市的发展,老旧小区的改造已经成为当下关注的焦点。我局通过增加绿化带、更新硬化铺装、打造景观节点等措施,更新供水、供气、照明等设施,使其更加稳定、安全、节能;增设完善电动车和机动车停车位等设施,便利居民出行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显著提升,优化了居住空间。在改造过程中,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包括道路的修缮、管网的更新、安防系统的升级等。这些改造让老旧小区焕发出新的活力,居民的生活更加安心和便捷。
第五件大事,住房保障工作我县荣获蚌埠市唯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县(区)。提前1季度完成全年租赁补贴保障户数及发放任务,完成率为117%。
第六件大事,配合省规划院在怀远县多个乡镇及城区运用多种方法开展了历史地段普查工作,初步认定怀远县常坟镇遇春园、怀远一中、淝河镇马路大队及周边为历史地段,待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实地考核对申报历史地段潜在对象进行论证、评定、确定历史地段建议名单。
二、2023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我局始终坚持将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下发《怀远县住建局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明确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党支部切实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个人自学、三会一课、专题党课和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实际,积极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持续深化住建系统作风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截至目前,局属各党支部均已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统筹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论学习和集中培训,将其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第一议题”、专题学习研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住建系统走深走实。三是聚焦组织建设,激发新鲜活力。常态化开展党建暗访评估工作,及时督促各党支部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以来新发展党员4人,到期党组织换届100%。举办县住建局党员教育培训班1期,以“集训+送学”“课堂+实地”“培训+测验”为手段,实现党员教育轮训全覆盖。四是丰富廉政载体,紧抓“关键少数”。制定印发(怀住建党〔2023〕33号)《怀远县住建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建立健全廉政“四清单”等方式,持续引导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五是加强阵地管理,筑牢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行业重点工作及隐患风险点,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强化干部队伍政治阵地意识,维护全县住建行业正常工作秩序。
(二)全力推进完成经济指标任务
1.建筑业产值。新增入库企业18家,上半年我县建筑业产值为13.27亿元,增速26.14%,排名全市第二,预计全年建筑业产值可达35亿元,较2022年度增加12亿元,增速约25%。
2.房地产市场。一是2023年以来全县房地产开发在库项目16个,其中新开工面积33.2万m2;竣工面积41万m2。二是截至目前,全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314818.97m2,较去年同期(1-9月份)增长78.1%。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2.36m2,较去年同期(32.47万m2)下降0.3%;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5450元/m2,同比增长5.67%;新建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74.21万m2;其中住宅41.96万m2,商业32.25万m2。房地产业现有从业人员约250名,较去年同期减少约80人。9月份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约95万元,较去年同期103.9万元下降8.57%。三是去年同期房地产开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核减后为19.09亿元,今年以来房地产开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40.6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1%。
(三)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一是商品住房成交价格基本稳定。据成交数据显示,城区住宅成交量处于5450元/m2上下价格区间。二是非住宅商业库存约32.25万m2,市场购买意愿不强,去库存难度较大。今年以来二手非住宅商业成交量为0。三是二手房交易市场有所回暖。今年以来,二手房成交套数为1672套,总面积16.49万m2,交易均价为4352.67元/m2。成交套数较去年同期增长0.68%,价格较去年同期增长0.2%。
2.预售资金监管情况。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升级后,目前运行正常。我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共15个,共开设98个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总余额共计3.27亿元。
3.存在问题。一是新河杰座三期工程仍存在工程款未结清、一房多卖问题未解决等问题。二是2019年1月,经县政府领导协调,从我局工程质量保证金账户及其他账户划转2000万元给唐集镇镇政府,已还500万元,尚有1500万元未偿还。经查,我局工程质量保证金账面余额约为1282万元,实际无,部分项目已到退还时间,企业多次要求我局退还质保金未果。
(四)全面推进重点工程项目谋划建设
1.工程建设情况。一是涡南污水处理厂除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气体除臭排放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该工程已于4月份开工,10月完工。二是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荆山镇4个片区14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134户,约10.39万m2,总投资3100万元。该工程已于6月5日开工,预计11月份完工。三是新星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工程涉及45栋楼,改造建筑面积约17万m2,总投资2268万元。计划10月15日开工,2024年2月完工。四是荆家沟、苏马大沟黑臭水体整治:荆家沟全长约1.35公里,苏马大沟全长约2.5公里,工程主要整治内容为清淤疏浚、截污纳管、生态补水及修复,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目前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计划2023年12月完成施工招标,2024年10月完成黑臭水体销号。五是新城区雨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对新城区150公里市政雨污水管网及38个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进行综合改造整治,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目前150公里雨水管网体检已完成,预计10月完成整治项目初步设计。
2.项目谋划情况。一是专项债项目。今年我局共谋划专项债项目3个,分别怀远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怀远县2023-2025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怀远县综合管廊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4.68亿元,计划发行债券7.7亿元。怀远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通过省财政厅评审,拟发行债券3亿元。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发展实际情况,积极谋划和推进项目建设,实现了“储备一批、落地一批、开工一批、完工一批”的压茬推进态势,牵头谋划了新老城区棚改项目及基础设施更新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
3.污水设施运营考核情况。坚持建管并重,提高污水设施运行质量,制定完善了污水设施评价考核方案。目前,全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运营已实现专业化市场运作管理,实行日监测、月计量、季考核的监督模式,将运营效果、服务质量与运维费用挂钩,提升了城市污水设施运行效率。同时按期完成了蚌埠市城市管理局下达的污泥及污水设施建设任务。
4.存在问题。项目谋划不够细致,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按照计划实施,个别项目建设滞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范围广、改造内容杂、上级考核要求高,由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足,无法做到及时调度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稳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租赁补贴发放情况。保租房租赁补贴发放20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100户。截至2023年9月底,保租房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4.9万元233户,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资金30.6万元117户,完成率为117%。
2.2022年保租房项目情况。2022年申报1123套保租房项目,截至9月底已经竣工502套,其中双桥集镇保租房42套、禹泽园36套、嘉富新城272套、新星小区152套;魏岗地块500套保租房正在主体施工,计划2024年底竣工;新星安置房改建保租房项目有121套因房源被安置变更到迎宾花园重新改建,年底竣工。
3.租金收缴情况。截至9月底,租金收缴923.92万元4161户,收缴保租房租金153户,78.62万元,完成率65.99%。
4.开展年审暨违规使用公租房专项排查行动。我局成立5个核查组,对城区公租房住户开展集中清理整顿行动,经开区、相关乡镇及单位对所管辖的公租房同步进行清理整顿。截至9月底,城区5360套公租房,符合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4161户(不含停航船440户渔民),收缴租金923.92万元,其中处理违规使用公租房664户,未年审759户大多在外地打工,转入常态化年审及清理整治中。自建自管公租房乡镇及单位按照要求建立保障户信息档案,并及时将保障户信息报送县住房保障中心,纳入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5.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为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结合省委巡视整改,经县政府同意,2022年成立了城市房屋运营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5月,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实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负责城区公(保)租房的运营管理工作,配备17人专职负责我县公(保)租房运营管理工作,目前,该中心已正式运营,运营情况良好。
6.保障性租赁住房让人才安居获激励。2022年1123套保租房项目中已经竣工交付使用502套(其余项目正在建设中),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由于我县加大保租房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新建、改建、盘活等形式,出台优惠租赁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后顾之忧,2023年我县荣获蚌埠市2022年度唯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县(区)。2023年9月,我县保租房《“筑巢引凤”让人才“安居更安心”》文章刊登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7.农村住房安全工作。一是持续做好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工作,全年共完成危房改造244户,预计完成拨付危房改造资金707万元。二是对2021年农村自建房排查系统中22.5万户房屋进行持续监督,对排查出的53户问题户进行跟踪督查。三是组织各乡镇开展全域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全县18个乡镇325个村,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如期完成。并按照要求同步录入“全国村庄建设信息系统”,真实反映了我县乡村建设现况。
(六)深化落实建筑业等行业监管职责
1.建筑市场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工作。一是2023以来,帮扶7个在建项目取得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二是截至目前共开展3次建筑市场与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及5次专项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219处、重大事故隐患3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停用建筑起重机械5台次;限期拆除机械1台。三是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共开展3次专项督导检查,下发扬尘整改通知单96余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移交安全生产、扬尘防治方面行政处罚线索42起。四是对涉及有未批先建、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项目坚决立案查处,共移交涉嫌未批先建、违法分包、转包等线索16起。
2.建筑业发展方面。一是出台实施《关于推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成立怀远县建筑业协会;三是我县建博学校取得特种作业考试办学资格,成为全市第二家有培训、考试资质的培训学校,为我县建筑业发展提供了人才培育基础。四是审批通过56家企业121项资质,其中总承包资质82项,专业承包资质39项;同时帮扶1家本地龙头企业完成总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我县整体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资质等级,为我县建筑施工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助力。
3.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一是质量监管。全县在建工地共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26个,建筑面积182.79万m2;人防新报监项目6个,面积15956.8m2;竣工验收备案工程247个,竣工面积145.69万m2;办理消防设计审查12件、消防验收7件、消防备案30件。共检查、抽查、巡查、监督检测、参加阶段性和竣工验收次数达800余次,发放监督整改通知书8份。二是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为100%;城镇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100%;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标准执行率为100%。三是装配式建筑实施。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为75.35万m2,新建建筑面积为159.16万m2,占比为47.34%;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为6.16万m2,竣工建筑面积为29.05万m2,占比为21.22%。四是优质工程创建。我县已有3个项目获得“黄山杯”奖项,分别为安徽四建控股有限公司承建的马家湖16#楼,安徽巢湖长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星河岚湾17#楼,安徽第二建筑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南珑府17#楼项目。
4.燃气安全市场监管。
一是城镇燃气。对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等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10处(调压箱故障93处,报警器故障56处,双气源27处,户内管道隐患34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对主管网(72.975公里)、次高压管网(2公里)、庭院管网(80公里)定期巡查。全县工商业用户425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同时,今年组织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检查以来共排查县域燃气用户769家、13家燃气经营企业,发现一般隐患170处,下达整改通知书74份,现已整改166处。二是瓶装液化气。每月循环对全县9家瓶装液化气企业开展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安全隐患3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均已整改完毕。同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行为,联合公安局、市场局、应急局、城管局、乡镇等部门今年已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车辆42台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点24家,查封查扣钢瓶122只。对液化气三级配送站的布点建设审批完成12个。
(七)创优营商环境推进审批事项赋权
1.受理办件情况。2023年窗口共受理办结各项办件161件,办结率100%,实现办件无差错、无超时、零投诉,群众满意率100%的目标任务。其中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1件,预售面积264956.36m2,套数1961套;燃气经营许可证4件;施工许可证126件,施工面积4011190.856m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共10720367.16元,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715341.92元,做到了应收尽收。在做好审批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完成“双公示”信息、信用信息、涉税信息、政务公开、效能督查等上报和对接工作。
2.深入开展“千干扶千企”帮办服务工作。按照县“四送一服”工作要求,我局4名包保干部实行“一对一”帮扶联络包保制,坚持“周联系、月走访”,走访帮扶企业7家和3个重点项目,收集企业反映问题9条,并全部协调。
3.认真完成企业诉求办理。1-9月份协助解决安徽壹石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致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生产建设等环节的相关诉求18件,企业满意率100%。
4.加强对审批事项赋权工作。在对县经济开发区15项审批事项直接赋权基础上,今年又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和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2项审批事项直接赋权18个乡镇,并签订了《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5.存在问题。一是部门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考核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不仅涉及我局,还涉及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等多家单位,相关各单位配合力度不够,尤其是县自然资源局多次被市工改办通报,影响我县考核指标任务的完成和排名。二是驻县经开区帮办服务中心窗口未发挥帮办代办作用。按照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赋权要求,2022年5月我局已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9项审批事项委托赋权县经济开发区同时派驻了2个工作人员,后期其中1名工作人员离职,导致对工业项目提前介入管理有些脱节,影响到企业对我局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三是服务效能有待提升。虽然按照省市要求建立了“四有”综合服务窗口,但是服务理念、业务水平及服务技能等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八)持续深化物业行业管理职责落实
我县备案登记且提供有效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共计42家,其中在我县成立备案的企业35家(含外埠分公司)。全县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1500余人。我县封闭式小区(网格)92个,小区党支部覆盖率100%,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100%。两镇已有6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分别是禹都山语城、禹都雅苑、中央公馆、中央花园、华兴明珠、荣院小区,其他小区(网格)的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均在各镇区的带领下稳步推进中。
1.“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建立健全怀远县“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县于2023年5月25日、6月14日,分别组织全县物业企业召开怀远县“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详细解读《2023年“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力争实现年底前,实现物业服务、党的工作全覆盖;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已达80%以上;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2.开展怀远县住宅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下发《怀远县住宅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召开全县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目前,城关地区两镇两街共排查住宅物业小区存在问题3972个,整改问题333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84%,92个小区中已有77个小区完成了销号。针对剩余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已进行分类汇总上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综合执法进小区管理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我县物业小区“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任务。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认真督促、督察各党支部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全力推动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工作中见实效、展新貌。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学习内容,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三是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党组织换届、党建暗访评估等工作,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性。四是围绕经济业务工作和重点信访领域部署安排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更为完善的工作机制,提高党建工作服务于业务工作的水平。五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阵地管理提升“三大行动”,扎实做好网络舆情核处工作,切实维护好全县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及新星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二是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与怀投集团对接沟通,加快推进荆家沟、苏马大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确保按期销号。积极与发改委、财政局、征迁安置中心、重点工程中心、怀投集团、荆山镇、白乳泉街道等部门联动沟通协调,通过发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专项债,加快推进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改造任务,并及时收集省委巡视整改资料,按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坚持“续建项目抓竣工,拟建项目抓前期”的原则,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三)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积极申报保租房项目与进度督查。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及法规宣传。三是加强对城市房屋运营管理中心的指导、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违规使用公租房及信访举报案件,圆满完成上级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四是抓好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与维修过程管理,确保有限的维修资金用在刀刃上。五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持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抓好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摸底上报、传统村落发掘、培育及申报、自建房整改及动态监测等工作,继续做好危房改造领域信访矛盾排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
一是持续谋划再帮扶一批企业提升为一级资质;再培育一批水利资质及专业承包企业。同时,鼓励本县走出去多承接业务,努力引进来一批资质优、信用好、实力强的企业落户我县,不断提升我县建筑业综合实力,为我县经济发展尽到住建力量。二是坚持按照省市要求,重点抓好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通过推行智慧工地、绿色工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契机,不断规范并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同时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罚重处,全力保障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持续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扎实推进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消防以及人防工程进度交底。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把关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做好监督工作。避免造成企业返工困难、返工浪费、工期延误等问题。四是持续推进住宅工程品质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关于蚌埠市住宅工程推行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改进和完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质量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提升日常质量投诉、信访事件的处理速度及群众满意度。五是继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燃气企业经营、燃气工程建设、管道设施排查和液化气充配等重点工作,压实责任、细化要求,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当场交办,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号。
(五)创优营商环境提升满意度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责任意识,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坚定态度,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忠诚尽职、奋勇争先,拉高标杆,落实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一方面加强对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业务指导、督导和调度,另一方面积极向市直相关单位和兄弟县区学习,对标对表,补缺补差,完成三季度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指标考核上报工作,在全市考核排名中争取前三名。建议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目标督查考核中心、县营商办加强对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工作调度。三是转变服务理念。对标省内先进理念和工作标准,大力推广“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审批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全面提升企业满意度。建议派驻经开区帮办人员围绕工程建设主动对接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服务。
(六)深入持续落实物业行业监管
一是深入持续开展怀远县住宅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结合《全市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物业小区的督促检查力度,梳理相关数据清单,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继续开展问题排查、边查边改工作将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整改到位,及时落实方案中要求的全面攻坚和总结提升阶段的任务,同时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及时推进攻坚阶段的相关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增强业主、物业企业对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定期开展物业服务项目监督检查,引导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创优达标,积极受理业主投诉,建立投诉台账及处理记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业绩档案。四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业绩档案,实施物业考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