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观河雅苑”商住小区命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17 16:59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197 【字号:   打印

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建强安置区“观河雅苑”命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怀远县政府办公室怀政办[2008]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承建的观河雅苑商住小区,东至淮风路、南至云帆路、西至笛山路、北至菜园东路,经查在怀远县与其它建筑物名称不相似、不重名、不同音,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观河雅苑”为标准安置小区名,该安置小区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你公司应按照地名管理相关规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地名标志》 GB17733 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三、你公司在设标完毕后,由我办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示。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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