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名称:怀远县2024年危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怀远县2024年危房改造任务数177户。
(三)项目资金构成:项目预算总额513.3万元左右,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款为主,地方配套。
(四)项目概况:
怀远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全县摸底上报预改造户177户,涉及18各乡镇。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怀远县2024年危房改造项目
2、下达评估通知
评估工作组通知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并明确评估的依据、内容、目的、任务、时间、要求等事项。
3、成立评估专家组
县住建局及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工作小组。
4、拟定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组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拟定《怀远县2024年危房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5、现场调研
评估工作组在审核项目资料基础上,到户进行查看。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察,核实了解该户基本信息,将现场情况与搜集资料进行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
6、组织实施评估
评估工作组与相关乡镇及村召开评估会议,进一步了解情况,进行现场评议。通过咨询专家、查阅资料、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并收集项目信息。评估工作组结合专家意见,综合调查分析结果,形成初步意见,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得出最终评估结论。
7、撰写报告
评估工作组根据评估结果,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整理事前评估资料。
8、结果反馈与应用
评估工作组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反馈事前评估结果,并根据事前评估结果进一步建议实施单位推进项目进展。
(二)评估思路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主要针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分析与论证,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评估方法、方式
为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根据评估工作要求,按照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的程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察、咨询专家、召开评估会议等多种方式,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估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投入成本的经济性、项目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形成评估结论。
1、评估程序:该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程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撰写三个阶段。
2、评估思路:围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对怀远县2024年危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
3、评估方式:
(1)查阅资料:评估工作组通过收集查阅项目基本情况、相关政策法规、政府会议纪要等方式多方收集资料。
(2)咨询专家:为有效把握项目特点,保证评估结论的客观公正性,评估工作组在了解项目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咨询了管理、业务、财务等方面专家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召开评估会议:评估工作组完成项目资料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并咨询专家意见后,召开了专项评估工作会议,就所关心问题进行质询和讨论,形成最终的意见。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1、职能相关性:根据《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改造,确保住房安全。
2、财政投入相关性:该项目的实施主要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投入经济性。
评估认为,该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充足,测算依据充分,预算总体合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本项目预算是按照新建每户29000元,修缮每户10000元进行评估认定,该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绩效指标设置合理。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项目实施方案从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约定、政府会议纪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年度预算测算的依据进行了分析,项目的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基本明确,实施方案具备可行性。
评估认为,该项目实施方案分析了项目的运行背景及相关政策法规,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五)总体结论。
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绩效可实现性强,实施方案有效,预期绩效具有可持续性,筹集资金风险可控,项目实施的现实作用重大。综合评价,对该项目应“予以部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