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B0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2 11:07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刘峥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老小区多层楼房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提案的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调研,就提案所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实施意见》。21世纪以来,随着怀远县县城房地产开发进入快车道,大量住宅小区相继交付,由于前期规划小高层住宅楼基本未设置电梯,加之城市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加剧,老旧小区部分居民年龄偏大,上下楼不方便,极大的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我县参考其他优秀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怀远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一是明确了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条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提交申请之日起5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符合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节能环保、急救及无障碍通行等要求二是明确了申请主体。增设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集体书面委托代理人负责意见征询、项目申请、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三是明确了资金筹集来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含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检验检测等费用)由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协商约定,出资的业主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县财政按照事后补贴的形式,按七层15万元/台、六层14/台、五层13/台、四层12/台标准予以补贴四是明确了组织实施的程序。分为意见征询、制定方案、方案公示、签订协议、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补贴申领八个过程。申请人需按比例征询相关业主同意后,签订增设电梯项目书面意向书,编制增设电梯的建设内容及费用预算、电梯使用管理、电梯维护保养方案及费用预算、费用筹集和分摊比例方案、增设电梯设计方案。方案经公示后签订相关协议,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经审查备案后组织实施,电梯竣工验收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补贴申请。

二、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增设电梯工作。为切实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检查和编制县级补贴资金计划等工作。二是形成推进合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矛盾协调、方案确认和安全生产管控等组织实施工作,供电、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中环水务、海特燃气等管线移改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相关单位予以全力协助。

通过以上工作,为我县多层楼房加装电梯提供了政策依据,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工作职责,加强与属地政府联系,打造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持续推进多层楼房加装电梯工作。感谢您对怀远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办复类别:B

人:杨合运

联系电话:19155229353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