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B001号提案的答复
杨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榴城镇生活用水水质差的提案”收悉,我司在接到交办后,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负责,回复如下:
1.怀远中环水务成立以来,按照PPP协议约定,新建了城西水厂和新城水厂二期,供水能力由5.1万吨/日提升到16万吨/日,同时均采用国内先进的制水工艺,极大的提升了怀远县城区供水水质和水压。杨琦委员建议中提出的榴城镇所辖区域内城市之星、明强华府、柏林春天、颐景花园等涡北片区小区均由新城水厂供水,新城水厂一期3万吨/日2012年建成投产,二期5万吨/日2023年建成投产,水源为淮河水,淮河沿岸无养殖或其他影响原水水质的建设等情况存在,且水源地保护工作由生态环境分居负责。
2.怀远中环水务设有中心化验室,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对各个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日检、周检并做好化验记录;同时我公司每月会将各个厂的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送至有资质的蚌埠晶源水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且我公司会将检测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司微信公众号号等多个平台上发布;每年,我公司还会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两次水样全分析97项检测,其结果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目前我县新建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为无负压供水,不存在水箱,也不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2023年前建成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目前未移交怀远中环管理,仍由小区物业管理,2023年后建成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由我司管理,我司有专人对二供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最后,感谢政协委员对我公司供水安全管理的建议,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做好供水服务,同时随时欢迎县政协对水质、服务等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常玲凤
联系电话:0552-8501511
怀远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