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县区范围内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需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06-26 09:53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二)提交申请之日起5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

(三)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

(四)符合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节能环保、急救及无障碍通行等要求。

同一小区内增设电梯建筑风格宜保持一致,并与原有建筑风格和居住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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