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县区范围内增设电梯实施主体

发布时间:2024-08-02 09:55 来源: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增设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其中,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为居(村)民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为该幢或单元的业主。

申请人可集体书面委托业主代表、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作为代理人负责意见征询、项目申请、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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