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求意见】关于公开征集怀远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对已明令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等情形。
(二)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三)乱查封问题。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即采取查封的强制措施;查封程序不合法,没有通知企业相关人员到场见证;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等情形。
(四)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五)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六)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执法不作为等情形。
二、线索征集时间及反映渠道
问题线索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发至hyxjsj@126.com。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为便于有效核实查办,反映人须尽可能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