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加强受理审核管理工作
发布主题: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加强受理审核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5年6月9日
发布地点:县住建局2楼205会议室
发 布 人:田祖松(一级主任科员)
发布单位: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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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局发布《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加强受理审核管理工作》,并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
第一项:规范保租房运营管理,加快保租房建设发展的背景
202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2022年起怀远县开始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建设,截至目前已建设竣工运营保租房项目9个1394套,有效缓解了我县新市民、青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2025年继续加快保租房建设步伐,申报改建保租房项目5个542套,让更多青年人、新市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为打造宜居宜业怀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住房保障。
第二项:由媒体朋友们进行现场提问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本县范围内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年龄限定在18周岁至60周岁,其中青年人为18周岁至35周岁)。
本方案所称新市民主要是指在本县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人是指首次来怀就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8周岁至35周岁);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主要是指从事环卫、公交、教育、卫生、消防等公共服务人员。
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双招双引”支持政策引进人才和首次来怀就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社保条件约束),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未婚者本人和父母在县城规划区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各类保障性住房。
问:申请人因离职、辞退等原因出现社保断缴情况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申请人需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两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因离职、辞退等原因未在我县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应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已租住保租房的,从断缴当月起按照市场租金价格收取房租,轮候领取租房补贴的要求退回断缴当月起已领取的租房补贴;社会保险处在断缴期内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问:在注册地非怀远的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工作,社保不在怀远缴纳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申请人在注册地非怀远的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工作,社会保险费不在怀缴纳的,需子(分)公司提供在职证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问:申请保租房不动产权转让多久后能申请?
答:申请保租房前需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转让在怀自有房屋满一年(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问:申请保租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书面申请书及申请人近期照片;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复印件要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法院公章);
4.不动产产权产籍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或皖事通下载);
5.申请家庭提供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如军烈属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问:已建成运营的保租房小区有哪些?
答:
序号 |
所在小区 |
楼栋号 |
套数 |
序号 |
所在小区 |
楼栋号 |
套数 |
1 |
嘉富新城 |
A区:6、12 B区:2、3、4、5、19 |
272 |
2 |
双桥集镇扶贫产业园 |
1 |
42 |
3 |
禹泽园 |
A7 |
36 |
4 |
新星小区 |
10 |
273 |
5 |
安福家园 |
1-7# |
500 |
6 |
迎宾花园(一期) |
1 |
216 |
7 |
新河花园A区 |
9 |
25 |
8 |
禹都明珠 |
1 |
79 |
8 |
南国环保热电公司配建 |
1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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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5年新改建保租房分布在哪些小区?
答:
序号 |
所在小区 |
套数 |
1 |
迎宾花园 |
54 |
2 |
怀远县职业教育产业园 |
160 |
3 |
禹都明珠 |
20 |
4 |
禹城花园 |
131 |
5 |
观河锦苑 |
177 |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