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30 08:27 来源: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第一部分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测绘管理等政策;依法监督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执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细则。

(二)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乡(镇)总体规划、乡(镇)、村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 依法保护土地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辖区内较大土地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

(四) 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

(五) 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政策;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利用和行业、科技管理。

(六) 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 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资产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租赁、作价出资和收购储备管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等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审批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工作及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 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管理和资料汇交。

(九) 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地图市场;协助上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 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地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机关

2

原怀远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275.9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275.9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062.24万元,增长207.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527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75.9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527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3.2万元,占63.8%;项目支出9152.76万元,占36.2%;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275.9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275.9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062.24万元,增长207.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16.46万元,增长231.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纳入一般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16.46万元,增长231.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纳入一般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45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98万元,占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46万元,占0.5%;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506.98万元,占96.0%;住房保障(类)支出51.13万元,占0.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50.31万元,支出决算为9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工程款暂未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012.42万元,占10.2%;项目支出8893.57万元,占89.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选派干部生活补助、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奖金、秸秆禁止焚烧奖励金与生活交通补助均未做年初预算,财政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拨付使用。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选派干部生活补助未做年初预算,财政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拨付使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2.97万元,支出决算为9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离职不产生基本养老保险。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统一由县财政分配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丧葬费抚恤金未做年初预算,财政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拨付使用。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伍军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未做年初预算,财政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拨付使用。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统一由县财政分配单位。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统一由县财政分配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统一由县财政分配单位。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44万元,支出决算为3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离职不产生单位医疗。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统一由县财政分配单位。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4.55万元,支出决算为61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763.8万元,支出决算为887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工程款暂未支付。

1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部分办公费用财政直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拨付使用。

1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工,工程款暂未支付。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2.21万元,支出决算为5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离职不产生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5.49万元、津贴补贴0.3万元、奖金111.78万元、伙食补助费1.75万元、绩效工资5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5.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8.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97万元、住房公积金51.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93万元、抚恤金17万元、生活补助0.9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万元;公用经费123.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9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0.49万元、差旅费8.33万元、维修(护)费1.88万元、会议费3.04万元、培训费6.93万元、公务接待费4.17万元、劳务费0.73万元、工会经费3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369.96万元,本年支出15369.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49.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补偿准备金等未纳入一般预算。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2.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业务费用未纳入一般预算。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业务费用未纳入一般预算。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补偿准备金等未纳入一般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8万元,比2017年减少643.34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从土地出让金业务费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7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70.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8870.7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96.9%。

本部门共组织对“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补充耕地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2014年、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编制(2014年、2015年)、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870.79万元。

对这5个项目进行评价如下:

1. 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概况为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项目依据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2104号

2. 补充耕地项目:项目概况为通过开发复垦使原来未利用土地以及其他农用地变为耕地,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使用,项目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皖国土资【2013】12号文、怀政办【2017】37号。

3.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2014年、2015年):项目概况为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方针,项目依据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

4.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编制(2014年、2015年):项目概况为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方针,项目依据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

5.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概况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项目依据为《关于进一步规划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

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以上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原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补充耕地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2014年、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编制(2014年、2015年)、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这5个项目进行评价如下:

1.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概况为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项目依据为《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2104号。

2.补充耕地项目:项目概况为通过开发复垦使原来未利用土地以及其他农用地变为耕地,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使用,项目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皖国土资【2013】12号文、怀政办【2017】37号。

3.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2014年、2015年):项目概况为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方针,项目依据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

4.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编制(2014年、2015年):项目概况为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保护耕地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方针,项目依据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

5.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概况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项目依据为《关于进一步规划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34号。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算公开附表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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