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1-12 00:00 来源: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部门职能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怀政办[2010]148号), 主要工作职责是: 
1.承担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规划;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2.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计划;

3.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4.承担保护全县耕地的责任;组织指导未利用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耕地开发;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农用地专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6.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7.监督检查土地、矿产和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和测绘违法案件; 
8. 负责矿产资源综合管理; 
9. 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 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
12.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3.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14. 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科室和四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含信息中心)、执法监察科、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科、规划测绘科、人事财务科、行政审批科;局属事业单位为怀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含怀远县土地整理中心)、怀远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怀远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规划室。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50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国土资源的主要任务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二)着力保障发展用地用矿需求。(三)着力保护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四)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五)着力规范资源市场化配置。(六)着力维护群众资源权益。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度支配收入3197.1万元,支出3197.1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912.3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284.74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保障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万元;医疗卫生1.9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3158.8万元。

附件 1.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公共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6.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7. 怀远县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六、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4年度相比2013年度决算收支减少10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矿产资源管理费和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减少;一是矿产资源管理收入减少,怀远县的矿产资源管理收入80%位于马城境内,而由于行政区划调整,马城被划入蚌埠,2014年度矿产资源管理预算收入比2013年度减少200万元;二是征地管理费及耕地开垦费减少,2014年度省厅下达我县用地计划不超过1000亩,且省级立项的单独选址项目没有,2014年度征收集体土地减少,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征收的征地管理费和耕地开垦费减少,预算收入减少200万元。

七、专业名词情况解释

1、地籍变更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时利用初始地籍调查成果对变更宗地的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日常性工作。

2、卫片执法检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简称卫片。为促进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上的客观性、公正性及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3、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信息化及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登记所有权及集体土地登记使用权,需对每宗地进行测量,建立电子图,进而建立信息化数据库。宗地代码是指按一定的规则赋予宗地唯一的和可识别的代码,采用17位层次代码,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号。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技术方案》等文件要求,2014年我局全面开展土地登记发证信息化建设和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并在2014年底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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