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保护股戴波波】《怀远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的解读
《怀远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0〕58号),实现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管理股对《怀远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背景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经县政府研究后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由此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巨大隐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的需要。
三、方案起草的原则及依据
(一)制定原则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我县野生动物禁食、禁养工作真正做到落到实处。
(二)制定依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0〕42号)。
3.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
4.《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0〕58号)。
5.《安徽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皖禁食〔2020〕2号)。
6.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20〕43号)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召开会议,结合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充分讨论修改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后形成《怀远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工作目标
全县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全部有序退出,在养野生动物得到妥善处置,依法补偿全部到位,确保野生动物退食、禁养工作真正做到“退得下、禁得住”。
六、主要内容
(一)核实底数(7月10日前)。重点核实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主体、人员,在养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用途,持有证件等情况,以及从业机构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吸纳贫困户就业、收益分红等基础数据,由核查登记工作人员和禁食野生动物从业机构双方在核查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后续补偿等有关工作的直接依据。
(二)依法退出(7月20日前)。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相关部门依职权对禁食野生动物采取转非食用合法利用、野外放归、无害化处置方式,安排从业机构实施分类依法退出。
(三)妥善处置(7月底前)。各镇人民政府在县政府指导监督下,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禁食野生动物,严禁从业机构自行处置。
(四)核算补偿(8月20日前)。8月10日前,县政府组织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审核小组,依据核查登记的基础数据,按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并进行公示后,报市林业、财政部门审定。8月20日前,市、县财政部门按审定的补偿金额及时支付补偿款;省财政根据各市、县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拨付补偿资金。
七、存在问题
(一)大多数拟禁养、关停转产养殖户前期投入较大,在养野生动物日常饲养费用持续增加,经济压力大。
(二)养殖户对禁养政策理解不够,需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处置工作难度较大。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积极协调资金,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兑付。
(三)积极扶持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再就业,利用现有条件发展畜禽养殖或设施种植业。
(四)加强宣传,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解读机关: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解读人:戴波波
联系方式:821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