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赵东梅代表:
您牵头在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强化绿化管护管护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以林业“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为依据,以整个县域大环境绿化为基础,以河网、路网、林网等组成的森林长廊为重要衔接,是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宗旨,构建绿色屏障,以增绿增效行动为抓手,巩固我县境内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重要河流的森林长廊成果。
在2017年实施林长制以来,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林长制条林》,明确了各级林长制及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并出台了的林长制“会议制度、督察制度、考核制度、部门联动制度”,按照考核制度要求,已将造林日常检查考核及管护成效均纳入了考核中,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县目标办,确保植树造林取得实效,按照部门联动制度要求,已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林长办一直并长期坚持与各级部门及乡镇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按照提案反应规范化栽植的问题,我局将在《安徽省营造林技术规程》的框架下及时出台造林绿化标准,规范栽植,同时也将协调公路、交通、水利等部门在修建公路和水利设施将造林绿化纳入工程范围内,便于统一栽植统一管理。
7月6日上午,县级总林长会议高县长强调:“关于林木管护的管护和日常巡林工作,涉及国省道沿线的该是交通部门的事、涉及县城里面的该是城管部门的事,其他的还是各乡镇落实责任,国省道沿线的该是公路、交通部门的事、县城里面该是城管部门的事,县林长办要做的事就是要及时将提示单发给各位林长、各单位、三级林长,要重点督导那个巡林工作,巡查重点就是植树造林情况、护绿情况。”
按照县级总林长高县长的讲话精神及《关于调整县级林长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怀林长办〔2022〕4号)要求,目前县交通局、水利局、公路局等15家单位作为会议成员单位,协助县级林长履职,县林长办将加大督促各级林长和协助单位履职、落实责任,对提案反应国省干道沿线植树造成的安全问题,我局将协调林权所有人、所属乡镇及交通、公路部门及时移除遮挡交通指示牌的树木,确保道路安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