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一、基本案情
2021年4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线索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勘测,建设道路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建设用地25964.9平方米,行为违法。
二、违法事实认定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道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77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25964.9平方米土地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道路;并罚款人民币155789.4元。
四、案例评析
土地类型虽符合总体规划,但在未获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充分说明了程序法和实体法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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