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4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听证公告
怀远县2024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听证公告
为加速推进我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落实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可持续利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及项目区涉及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一、项目暂定名称
怀远县2024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二、项目规划目标
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项目区耕地面积增加,并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区由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其中:
(一)拆旧区
怀远县2024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位于我县陈集镇陈集村境内,总面积为2.343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建新区
怀远县2024年第六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地块)位于怀远县陈集镇陈集村、陈二村、君王村、永佛村、瓦三村、瓦四村、瓦一村;榴城镇苏集村;褚集镇褚集村;淝河镇红星村、太平村;魏庄镇友谊村、魏南镇;白莲坡镇白莲坡村;包集镇高皇村、高庄村、镇东村;荆山镇柳沟村;双桥集镇刘碾村;引凤街道何巷社区境内,总面积为1.614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四、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旧地块现状为空闲宅基地。通过对拟拆除的项目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得知:项目区内农民大部分已自行拆迁搬迁到附近规划居民点内,无需安置,只需货币补偿。青苗补偿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依据怀远县人民政府《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3〕17号)进行补偿。
建新地块为农用地,征地时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规定给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2020年9月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20〕42号)补偿标准执行。
五、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在土地复垦工作开展之前,做好拆旧地块现有土地资源的产权登记工作,核实各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的权属、数量、质量、分布、用途等状况,并登记造册;项目实施后,复垦后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新增耕地通过招标方式可承包给种粮大户或单位实行规模化承包经营,该村村民拥有优先承包权。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分配调整应根据复垦前登记确认的土地面积按比例进行,并保持承包权不变。
六、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计划自批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实施完成。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在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对上述事项举行听证会。欢迎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其他土地权益相关人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4年4月1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张凯龙 联系电话:0552-8010475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