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2年12月9日向怀远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核发了怀远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城市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0321202200058号)。因项目名称及内容变更,该公司向我局申请撤销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上述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40321202200058号),同步注销证号。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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