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09:43 来源: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怀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县首版“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原先的规划相比,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致力于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0年3月,正式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于2022年3月,形成包括文本、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和“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的成果框架体系。

(二)征求意见

2023年3月31日—4月29日,《规划》开展了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同年,3月—5月,《规划》成果草案征求了县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

(三)合法性审查

20235月12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登记。

(四)会议审议

2023年5月7日,《规划》成果通过县级专家评审论证会;5月21日,《规划》成果通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同时报县政府常务会审查通过;5月30日《规划》成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形成《规划》成果的送审稿。7月,《规划》成果征求市直部门、市局审查小组、审查专班意见。8月23日,《规划》成果通过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会审议12月,《规划》成果完成第二轮审查。

2024年2月,《规划》成果完成第三轮审查。5月《规划》成果完成第四轮审查。5月14日成果通过市级专家评议会。5月15日,《规划》成果征求第二轮市直部门意见。5月31日,《规划》成果通过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

(五)正式印发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622日蚌埠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怀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蚌政秘〔2024〕35号)(以下简称《批复》)。

四、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怀远在长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省、蚌埠市等协调发展战略中的功能定位,明确怀远县城市性质为“淮河生态经济带的交通集散枢纽和商贸物流基地、皖北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和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蚌埠市域宜居宜业宜游的副中心城市”。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效联动淮河生态经济带,深度参与省内合作,借力自贸区与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统筹加强蚌怀一体化毗邻区的协同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编制范围为怀远县全县域,总面积为2192.03平方千米。本规划范围为怀远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

(二)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怀远的城市性质为淮河生态经济带的交通集散枢纽和商贸物流基地、皖北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和绿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蚌埠市域宜居宜业宜游的副中心城市。

2025年,怀远县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落实,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提升;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优化,区域交通网络基本成熟,主动融入长三角、积极联动淮河生态经济带、深度参与省内合作、借力自贸区与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协调保障重大工程空间需求,全面共建蚌怀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基本制度为主体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2035年,怀远县综合实力进一步跃升,皖北田园城市的特质更加凸显,基本实现中国县域经济强县、皖北田园城市新典范的发展愿景。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严格保障,优质的绿色资源得到充分展现,全面迈入绿色低碳发展轨道;全面建设交通集散枢纽和商贸物流基地;民生福祉不断增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县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皖北田园风貌与城市建设相得益彰,可持续的国土空间格局和宜居环境成为城市重要竞争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走在省内前列。

2050年,怀远县农业空间绿色高产、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乡空间高效宜居,空间魅力充分彰显,重大功能布局完善有序,形成安全、高效、宜居、魅力、和谐的国土空间格局。

(三)划定“三区三线

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46.06平方千米(216.91万亩);全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309.90平方千米(196.48万亩)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5.04平方千米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74.68平方千米。

(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以“底线坚守,产城融合,田园示范”为总体思路,构建“一带两轴、一主一副、两翼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五)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充分利用山水本底优势,强化怀远中心城区和蚌埠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发展,结合新区推进和旧城更新,构建“一核两廊三轴四心五片”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六)保障产业空间需求

按照“产业园区、产业社区(城市型产业社区、城镇型产业社区)、零星工业用地”三级四类体系布局产业用地,分类引导各类产业空间发展,保障怀远实现“两基地、三中心”的产业发展目标。

(七)交通体系支撑

充分保障蚌埠民用机场和亳蚌滁宁城际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的空间需求;构建“一干三支”的等级航道布局和“一港六区”的港区格局,促进淮河流域航运中心建设;形成“四横两纵”高速公路体系和“五纵五横两连接”的国省干线公路体系。

(八)文化保护与特色彰显

构筑集淮河风情、皖北特质、水乡韵味、市井烟火、新城气象于一体,多元融合、兼收并蓄的“皖北水乡、田园风光”怀远特色风貌体系。

(九)实施监督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落实《批复》要求,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地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建立定期城市体检、五年定期评估和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规划修编和政策供给的重要依据。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规划管理股 宣首信

联系方式:0552-82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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